交通物流是市場經濟的經脈,也是保障民生、防控疫情的重要支撐。要進一步打通交通物流大動脈和微循環,加強重點行業、區域和企業貨運保障。各地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暢,統籌發展和安全,抓緊抓實抓細物流保通保暢政策舉措,進一步暢通交通物流,保障市場主體運行,服務穩住經濟大盤。
各地要全面取消對來自低風險地區貨運車輛的防疫通行限制。要落實好重點物資車輛通行證制度,對于持有通行證且符合防疫要求的貨車,保障其快速便捷通行;對于沒有通行證但符合防疫要求的貨車,各地也應當保障其正常通行,不得以車輛未持有通行證為由限制通行。各地要加強統籌調度,做好從業人員核酸檢測服務,原則上防疫檢查點都應就近配套設置充足的核酸檢測點,在車流量較大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加密設置核酸檢測點。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為貨車司機等物流從業人員提供免費核酸檢測服務。核酸檢測結果要全國互認通用,有效期內不得重復要求檢測。
各地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24小時值班值守,全面落實物流保通保暢事項即接即轉即辦要求,及時處理貨車司機和企業反映的各類不通不暢問題。要加強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監督指導,深入排查問題隱患,提高監督檢查效率和精準度。要建立督辦轉辦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對貨車司機舉報、檢查中發現的通行過度管控層層加碼、重復核酸檢測、擅自阻斷運輸通道等問題,要立即督辦轉辦,及時協調處理,同時加強警示通報。對于嚴重影響貨運物流暢通、造成物資供應短缺或中斷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地方、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