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7日,商務部、發展改革委等17部門印發《關于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本通知回應了新能源汽車行業當前最為關注的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到期后延期等問題。
支持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
《通知》從以下六個方面制定了12條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舉措:
1、支持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
2、加快活躍二手車市場;
3、促進汽車更新消費;
4、推動汽車平行進口;
5、優化汽車使用環境;
6、豐富汽車金融服務。
其中,支持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方面,從自由流通、支持消費和使用便利三個維度提出了具體措施。
一、促進跨區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車市場地方保護,各地區不得設定本地新能源汽車車型備案目錄,不得對新能源汽車產品銷售及消費補貼設定不合理車輛參數指標。
二、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到期后延期問題。深入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出臺下鄉支持政策,引導企業加大活動優惠力度,促進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消費使用。
三、積極支持充電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居住社區、停車場、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客貨運樞紐等充電設施建設,引導充電樁運營企業適當下調充電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