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擴大需求舉措,推動有效投資和增加消費。其中對汽車領域,會議指出,除個別地區外,限購地區要增加汽車指標數量、放寬購車資格限制;打通二手車流通堵點;延續免征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政策。
本月19日,工信部在發布會上稱,關于購置稅的免征問題,大家普遍關心,國務院高度重視,常務會要求相關部門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車購置稅延期的問題。目前工信部相關部門正在加緊研究,盡快出臺有關結果。
去年三部委正式發布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購置稅有關政策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