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統籌工作是針對運輸車輛高風險的行業特點,開展行業互助、加強自我防范、控制事故風險、促進安全生產的行業內部風險管理措施,它具有社會公益屬性和明顯的服務功能,表面上帶有金融屬性和保險功能,卻與商業保險在性質、理念、目標、管理機關、工作職責機制方面存在有著本質的區別。
統籌發展理念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安全管理手段。而商業保險是以實現利潤為目標的金融企業,講求利益最大化;統籌是交通運輸行業的內控機制,由交通廳及政府有關單位直接領導,而保險公司是依據《保險法》,在銀保監局監管下的商業經營活動;安全統籌著眼于為政府排憂解難,為企業保駕護航,保障事故當事人的既得利益和合法權益;安全統籌在事故處理方面速度快,方法活,對出險后的困難統戶,既配合事故處理,又有制度性的資金支持(預付補償款),而商業保險一般不借款,也不參與事故處理,只在事故結案后給予經濟賠償;安全統籌具有行政約束力,最大限度地讓參統企業車輛的事故經濟賠償款落到實處。把統戶滿意度作為工作的標準,它不屬于商業保險范疇,是在商業保險形式之外又新增了一條安全保障渠道,是對運輸業的一大貢獻,是對社會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補充。
中保統籌公司遵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運輸企業“安全發展”的理念,只有把交通安全統籌與交通安全管理相結合,才能提高生產自救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公司堅持著“政府倡導,實業參與,以人為本,創新務實”的發展理念,全力以赴支持交通安全統籌發展,打造高效有力的交通安全統籌新體系,為建設交通安全統籌、服務國家戰略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