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統籌訊:2022年1月2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此次《通知》表示,為貫徹落實1月13日發布的“藍牌新規”,加強和規范對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的管理,工信部發展中心向各車輛生產企業及檢驗檢測機構提出進一步的要求。
對車輛生產企業申報《公告》要求的調整
1、規范輕型貨車產品參數填報
2、增加輕型貨車申報技術參數
3、增加小微型載客汽車申報技術參數。
對檢驗檢測機構《公告》車輛檢驗檢測的要求
1、檢驗檢測機構應嚴格對車輛整備質量進行檢測。
2、規范車輛滿載項目檢測。
3、加強樣車專項核查。按照《通知》要求,修訂《車輛基本結構及技術參數檢查表》,增加相關樣車檢查內容。
4、開展以上內容檢測時,檢驗檢測機構需拍攝檢驗過程視頻及照片,檢驗過程視頻及照片應當留存不少于6年。